據彭博社報道,丹麥外交大臣Lars Lokke Rasmussen 于當地時間10月14日表示,歐盟正考慮為中國企業在歐洲經營設定先決條件,例如將技術轉移做為市場準入的條件,或通過強制歐洲公司與中資公司成立合資企業的規定進行技術轉移。這也意味著中國企業必須向歐洲公司轉讓技術,才可在當地營運。
知情人士透露,這項擬議中的措施實施對象包括汽車及電池生產商,擬議規則還將要求有關公司使用一定數量的歐盟商品或聘用勞工,又或者成立合資公司,預料下月實施這項新規。不過,歐盟委員會強調,相關措施的范圍及性質,目前仍未定案。
知情人士表示,預計于11月公布的規定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將適用于所有非歐盟公司,但主要目標是防止中國的制造業壓垮歐洲工業。
歐盟貿易專員Maros Sefcovic表示,“我們歡迎外國直接投資,但前提是它們是真正的投資,這意味著投資應在歐洲創造就業、在歐洲實現附加值并向歐洲進行技術轉移,正如歐洲企業在中國投資時所做的那樣。”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荷蘭以“公司治理問題”為由強制接管中國聞泰科技全資子公司安世半導體,引發了全球關注。隨后,中國商務部宣布對安世半導體實施出口管制,其在華生產的產品將被限制出口。
有傳聞稱,荷蘭政府此舉是為了防止安世半導體技術轉移到中國。然而,現在歐盟又即將出臺針對中企“強制技術轉移”政策,這屬實是有些雙標了。
不難想象,如果歐美真的出臺這項法規,中國科技企業進入歐盟市場將被“強制技術轉移”,那么如果中國也出臺對等的反制措施,那么最終歐洲企業受損恐將更為嚴重,畢竟中國的市場規模要比歐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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