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一:加快構建智慧城市安全基座“城市級網絡安全基礎設施”
【問題】
我國城市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十分薄弱,不成體系。現有的網絡安全系統大多數是針對特定應用場景和特定用戶建設的,自建自用、功能單一,不具有公共服務屬性,難以實現城市級的網絡安全整體運營和協同聯防,更無法形成安全能力的持續積累,因此需要加快構建城市級網絡安全基礎設施。
【建議】
1、將城市級網絡安全基礎設施作為智慧城市的標配
建議在重大戰略規劃中,把城市級網絡安全基礎設施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必備內容,并保證其建設經費投入占比不低于建設總經費的20%,重點建設威脅情報中心、地圖測繪中心、漏洞管理中心、實網攻防靶場等,逐步形成安全能力體系;
同時把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的服務能力水平納入智慧城市治理能力的評價指標體系,強化網絡安全在智慧城市治理中的基礎性地位。
2、開展城市級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的統一安全運營
建議以安全大腦為核心,通過城市級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將城市各類用戶網絡與終端連接起來,由安全專家進行統一安全運營,統一指揮、協同聯動,第一時間感知攻擊和威脅,對城市網絡安全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和應對,有力支撐智慧城市安全管理和網絡治理。
3、以城市級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為載體進行服務賦能
建議以城市級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為載體,面向城市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和重要用戶,持續提供威脅情報、威脅研判、漏洞信息、實網攻防演練、人員安全培訓、應急響應等公共安全服務,探索形成安全服務的組織運營模式,提升城市網絡安全整體水平。
提案二:加強智能汽車網絡安全
【問題】
1、智能汽車聯網帶來的安全隱患非常大;
2、智能汽車供應商的安全問題也能殃及池魚;
3、智能汽車中的各類數據采集泄漏風險巨大。
【建議】
1、把網絡安全系統像“安全帶”一樣列為智能汽車的標配
建議國家加大鼓勵和引導汽車企業,將智能汽車的聯網安全防護體系納入車輛生產、銷售和服務體系中,并逐步形成強制性要求,列為汽車安全的標配。
此外,汽車行業應加大網絡安全投入,以安全大腦為核心,建設智能網聯汽車安全大數據平臺、安全智能分析平臺、應急響應平臺等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形成智能網聯汽車安全能力體系。
2、推進智能汽車網絡安全強制測試
建議研發針對真實應用場景的智能汽車攻擊測試工具,建立覆蓋車企、銷售、運維和用戶全業務流程的系統化攻擊測試用例庫,構建智能汽車實網攻防式安全驗證平臺,推進智能汽車聯網安全測試成為新的、常規的“汽車碰撞測試”,甚至適時建立強制測試;
定期開展實戰攻防演練和能力評估,不斷檢驗和提升車企相關行業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和指揮調度能力。
3、強化智能網聯汽車產生的數據安全監管
建議加強智能汽車在使用過程中數據采集的監管,禁止采集用戶不知情數據,禁止過度采集超出滿足智能汽車功能的地理環境數據。
制定智能網聯汽車采集用戶數據和地理環境數據的標準規范,并加強對這些數據的出境監管。按照國家相關數據安全法規和條例,細化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數據安全要求。
提案三:網絡安全行業特殊人才認定和激勵政策
【問題】
網絡安全行業特殊人才是國家的寶貴資源,但人才缺口仍十分巨大,特別是網絡安全頂尖人才依舊十分匱乏。這些人往往由于學歷不高,難以通過正常職業發展途徑成為主流價值觀所認同的專業人才。
【建議】
1、制定專門的網絡安全特殊人才認定政策
建議國家制定出臺以能力為導向、成果為標尺的網絡安全特殊人才認定標準,突出專業性、創新性、實用性,突出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并保持這類特殊人才的獨立性和發展潛力。
建議建立有針對性的職稱評定機構和制度,并明確所設置的職稱體系在社會中被廣泛認可。
2、對符合條件的網絡安全人才給予個人稅收優惠政策
建議增加針對網絡安全特殊人才的個稅減免項,對突出貢獻所得收入,也給予個稅減免。對于符合條件的網絡安全新興領域創業人員和早期員工,對他們的股票和期權比照“資本利得”征稅原理,在實際變現環節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激發他們的創業積極性,鼓勵創新發展。
3、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網絡安全特殊人才予以必要激勵
建議開辟網絡安全行業特殊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在落戶、購車、購房和子女入學等方面予以特殊照顧,對有突出貢獻者發放特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