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表示,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09年以來,財政部聯合有關部門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國新能源汽車技術水平不斷進步、產品性能明顯提升,產銷規模連續六年位居世界首位。
2020年4月份,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明確“原則上2020年至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公共交通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準不退坡,2021年至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2021年,新能源汽車產業面對全球疫情蔓延、芯片短缺等不利影響,仍實現了大幅增長,產業發展態勢良好。2022年,補貼政策將按既定安排繼續有序退坡。
按照文件規定,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2022年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按此,《通知》明確了不同類型、不同領域車輛產品的補貼標準,且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為保持新能源汽車產業良好發展勢頭,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市場銷售趨勢以及企業平穩過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同時,繼續加大審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廣車輛的清算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