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區25塊大型LED廣告屏竟有15塊未報批亮度管理目前尚處于“盲區”
筆者昨日從中山市城管執法局了解到,在中山市主城區的25塊LED屏中,有15塊未經報批就建設,該局目前正在對此進行專項整治。中山市政協委員劉廷玉建議,全市應加強戶外LED電子屏的管理。
15塊LED屏未報批
據市城管執法局綜合執法科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該局對轄區戶外廣告牌進行排查摸底,重點查處大型活動主會場沿線及主干道影響市容市貌的、不符合規范的戶外廣告牌。前6個月,共立案查處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牌43宗,拆除破損、殘舊廣告招牌60宗,拆除面積3854.7平方米。通過日常巡查監管,對影響交通安全的、布局不合理的、亮度過大的大型LED電子屏廣告牌進行依法清拆,減少違法違規LED電子屏。
該負責人透露,今年6月底開始,經與城鄉規劃部門對接后,該局組織開展中心城區違法違規設置大型LED電子屏專項整治,依法查處重點路段、主要道路交叉口和商業繁華地段的違法違規設置的大型LED電子屏。經查,25塊LED電子屏中有5個已報批;2個審批已過期,已責令當事人補辦審批手續;3個正在辦理相關審批手續;15個未報批,已發出詢問調查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對群眾反映亮度太高影響交通安全的現美時代美容LED屏,經查發現其為室內LED電子屏,已加強宣傳教育,減少光源過量對周圍群眾的影響;東區盛景尚峰的LED屏審批已過期,已責令當事人盡快續辦審批手續。
該負責人表示,該局將運用數字化城管平臺建立“戶外廣告牌”子系統,對戶外廣告牌的情況進行登記備案,提高對擅自設置戶外大型LED廣告牌的發現率和處置率;對戶外廣告牌實行網格化管理,指定責任人,完善監督機制。
政協委員:應出臺相關規章
筆者了解到,市政協委員劉廷玉在今年中山市“兩會”期間提出《關于加強戶外LED電子屏管理的建議》,他認為,戶外LED電子屏是公益宣傳與商業宣傳的重要載體,近年中山市新增戶外LED電子屏越來越多,部分LED電子屏盲目追求大面積、高亮度,造成嚴重的光污染,部分十字路口的墻上LED電子屏嚴重干擾機動車駕駛員視線,形成事故隱患,干擾周邊居民生活,影響居民休息。劉廷玉建議,政府部門應該結合中山市實際,出臺戶外LED電子屏管理相應規章,避免管理無序。規劃部門應主管位置、面積、亮度的規劃審批,出臺這方面的參數指引,控制盲目追求大面積、高亮度的問題;中山市城鄉規劃局還應會同市有關部門就全市應設多少LED電子屏以及設置主體資格出臺管理辦法,避免市場的無序競爭。
亮度管理無規可依
中山市城鄉規劃局日前對劉廷玉的提案做出回復,回復稱該局于2008年組織編制《中山城區相關路段落地式戶外廣告布點規劃》,對7條道路:中山路、康華路、彩虹大道、翠景道、起灣道、長江路、北外環路戶外廣告布點規劃。2012年10月制定了《中山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技術規定》,該規定第六章對電子屏廣告設施的設置做出具體的規定。對于落地式電子屏廣告設施只允許設置在專項規劃規定的位置及步行街區;道路交叉口20米范圍內禁止設置滾動式電子廣告設施。
但是,該局同時提出目前管理方面的難點。“在戶外LED電子屏亮度的管理方面,中山市暫缺相關規定、執行辦法和核查辦法,這一方面需在市級層面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該局回復中還建議,城管執法局收取戶外LED電子屏報建資料時,需要求送審方接受群眾監督和市相關部門巡查監督,一旦發現存在戶外LED電子屏亮度過高情況可與法定責任人聯系要求調低亮度。該局建議參照周邊城市,出臺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規定、技術指引,如珠海2003年9月出臺了《珠海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規定》,2015年1月珠海市出臺了《珠海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條例》,對戶外廣告設置各項要求作出規定。